Thursday, January 5, 2012

Day 2 ~ 創世記四至六章

創世記四至六章

重點:
該隱和亞伯的祭;該隱殺亞伯;亞當到挪亞的家譜;世人的罪惡越來越嚴重;挪亞造方舟。

鑰節:
有一日,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;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。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,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。(四3-5)...

內容:
亞當犯罪被逐離伊甸園後,生了兩個兒子。他們是罪人的後裔,有著亞當的罪性;有罪的人如何到神面前去呢?

該隱是種地的,因此他拿他用勞力所得的地裡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;亞伯是牧羊的,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。結果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,卻不悅納該隱和他的供物。

「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。」(來九22)約伯因著信,看見罪人要到神面前,必須帶著血,所以他牧羊,不是為得肉食(洪水後神才准許人吃肉,九3),而是為得著到神面前去之羔羊。

該隱不認識神,不知道神的聖潔,不認識自己是個罪人,又不知道地是因罪被咒詛,他以為自己付出的勞力所得的產品是最佳的祭物;豈知不被神悅納。

有罪的人,可以憑著龐大的慈善、捐獻取得社會地位或教會的尊重,但不能免除人的罪污和審判,不能滿足聖潔的神;而且是神所憎惡的。今天許多人是憑自己的辛勞、功德去敬拜神!我們若不是藉著羔羊基督,不能去到神面前;若不獻上基督在我們身上所成就的,我們沒有甚麼可以獻給神、敬拜神。

默想: 我們帶甚麼來敬拜神?是自己所賺的金銀,還是基督在我們身上所作的?

本文資料由福音團契書局提供,謹此致謝。

No comments: